「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,提取该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,可以按照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100%或实际月租金提取。但是,不是该时间段缴纳的公积金,只能提取申请当月缴纳公积金的65%。」
妹妹跟我说,深圳公积金100%提取的政策到月底就结束了,往后是怎么规定还不清楚,让我把公积金都提出来。我其实没仔细想过公积金的事情,思考停留在“简单一想”觉得不提取出来是有好处的,但现在让我说有什么好处我想不到。
我咨询了下群友,主要是想了解下不提出来有什么我需要的Benefits。了解到的信息是「公积金的余额数量决定了能公积金贷款的总额。」
考虑到我近期也没有购房需求,就算购房也大概不会贷款,所以我决定还是把公积金都提出来。
重新捋一下这个决策的逻辑,用包含“因为”和“所以”的句子来描述得出决策的过程:因为我在可预见的几年内没有购房或公积金贷款需求,即使未来购房也会优先考虑其他方式,而公积金账户的收益与流动性都偏低,所以我决定提取出来用于更灵活的资金规划。